就以明初来论,当个七品县令,一年就八十石俸禄,均摊下来,一个月近七石粮食,一上称,不错,一千多斤粮食呢。
县令身体不错,娶了四个老婆,生了三个男娃,两个女娃,父母尚在,还请了两个仆人。这样一算,十几个人吃一个月,也吃不完那么多粮食,还能剩下九百多斤。
拿出来两百斤去换点蔬菜豆腐,剩下的七百斤就是剩余财富了?
不。
县令这边剔着塞着青菜叶子的牙,那边有人敲门了。
开门一看,在六房、粮科、马科等干活的吏,负责站堂、看管、守卫、催科、抓捕的衙役,齐刷刷施个礼,然后拿出麻袋,问道:“县太爷,我们这个月的粮食呢?”
第七十九章 大明太悲催的财政
官吏,实际上是官与吏的组合词,两个字虽然经常一起出现,但从根本上来说,完全是两回事。
在秦汉时期,官吏之间是通用的,官就是吏,吏就是官,没区别。
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官与吏便彻底划清了三八线。
官,那是上品,高人一等,即“上品无贱族”。
至于吏,那是下品,卑微贱业,即“下品无高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