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做好了,才会让人印象深刻。企业只有不断对自己提出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产品质量。如果在执行中,仅满足于“做了”这一点,是一种自欺欺人。这不仅会浪费公司的资源,还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使企业陷入危机。
在这方面,海尔集团的张瑞敏和奥康集团的王振滔的做法,值得每一位管理者学习。张瑞敏砸烂了76台质量不合格的冰箱;王振滔亲手剪掉了数千双质量不合格的高档皮鞋。他们的举动向员工们传达了两个观点:一是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好;二是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时,一定要从源头上杜绝,而不能让它流入市场,给公司的形象和信誉造成损害。如果你也能这样管理企业,相信你的企业将会发生质的飞跃。
4 执行对事不对人,制度面前没有例外
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他的做法是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赏罚公正无私,处罚时一视同仁,不论是强宗大族,还是君王亲属,都坚持这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