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第十一次理事会会议》,载《社友通讯》,第3卷10期,1935。
[97] 上海市社会局编:《上海市社会局关于教育日报社、上海新闻社、中国社会教育社呈请申请补助经费的文件》,Q6-18-176,1936—1937,上海市档案馆藏。
[98] 上海市社会局编:《上海市社会局关于教育日报社、上海新闻社、中国社会教育社呈请申请补助经费的文件》,Q6-18-176,1936—1937,上海市档案馆藏。
[99] 《社务报告 请求庚款补助费》,载《社友通讯》,第3卷9期,1935。
[100] 第二号提案由教育部社会教育钟灵秀、顾良杰、郭莲峰联合提议,内称:“查本社为全国社会教育学术团体,按照中央民众团体组织法之规定,总会所应设立于首都,本社前以首都无相当房屋,为权宜计,暂设总事务所于无锡教育学院,将来自应设立于首都。兹查教育部为集中全国各学术团体于首都,以备政府咨询,暨各学术团体间之互相联络起见,曾经函请市政府划拨相当基地,以为各学术团体建筑会所之用。嗣由市政府介绍汉西门附近石板桥南京中学所有之地皮一块,计六十六亩余,每方丈作价二十二元,每亩计一千百二十元,业已议有定案。本社似应准备一切,先事筹划,资将办法规定如左:1.组织本社建筑筹备委员会,由大会推定筹备委员会二十三人,计划募捐、购地及建筑设备一切进行事宜。2.呈请教育部,指拨地基三亩,为本社建筑之用”。第三号提案由江苏省立徐州民教馆提,年会审查委员会将两案合并审查。《决议案》,载《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二届年会报告》,70~71页,无锡,民生印书馆,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