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理解管理者意图的代办人。下属必须是管理者的代办人。纵然管理者的见解与他的见解不同,管理者一旦有新决定,他就要把这个决定当作自己的决定,向其他人或是外界人做详尽的解释。
(8)明白自己权限的人。被授权的人必须能认清什么事在自己的权限之内,什么事自己无权决定,绝不能混淆这种界限。如果发生某种问题,而且又是自己权限之外的事,不能拖拖拉拉,而是即刻向管理者请示。超越直接管理者与上级管理者的交涉、协调,等于把直接管理者架空,也破坏了命令系统,这种人应该深知此理。不得不越级与上级联络、协调的时候,原则上,也要先跟直接管理者打个招呼,以取得其认可。
(9)负起留守责任的人。有些下属在管理者不在的时候,总是精神松懈,忘了自己应尽的职责。例如,下班铃一响就赶着回家;或是办公时间内借故外出,长时间不回。按理,管理者不在,下属就该负起留守的责任。当管理者回来后,就应向他报告他不在时所发生的事情以及处理的经过。如果有代管理者行使职权的事,就应该将它记录下来,事后提出详尽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