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父。大夫不主士之丧。为慈母之父母无服。夫为人后者,其妻为舅姑大功,士祔于大夫则易牲。继父不同居也者,必尝同居。皆无主后。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有主后者为异居。
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祔葬者不筮宅。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祖祔必父之为士大夫者,其妻祔于诸祖姑。妾祔于妾祖姑。亡则中一以上而祔。以其昭穆。诸侯不得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
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宗子,母在为妻禫。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为父、母、妻、长子禫。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
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