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的教学与管理制度
明王朝很重视学校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所以明代的学校无论在教学还是管理等方面,都有一套严密的运行体系。
明代的学校有完备的教学制度,可以有效地制约和规范生员的发展。国子监的教学制度分为坐监和历事两大部分。以坐监即在校学习为主。教学内容有《御制大诰》、《大明律令》、《四书》、《五经》、《说苑》等。最重要的是《大诰》,礼部责令教官,严督诸生熟读讲解,有不遵者以违制论。教学内容贯穿着专制的文教政策。国子监的教学安排以月为单位,教学活动主要有讲书、习字、背书、作文四项。讲书即教官授课,讲解经书。每日早晨,举行隆重的全校会讲,其他则由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分班复讲。习字即每日须写二百余字,必须端楷有本。背书即背诵经书及其他规定教材。每三日一次背书,每次须读《大诰》100字,《本经》100字,《四书》100字,不仅要求熟记文词,而且还要通晓大义。作文即练习各种文体写作。每月务要作课,四书义一道,本经义一道,论一道,诏诰表章等公文一道,均须按月送改,不得拖延。从这些教学活动来看,国子监的教学做到了计划与检查相结合,正课与自习相结合,教师指导与生员练习相结合,整个教学活动安排有条不紊,忙而不乱。所谓历事,是分配监生到政府各衙门历练政事。监生历事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建文时定考核品级,永乐年间有选监生直接入翰林者。至仁宗时,历事生不许直接授官,历事期满后仍回监读书,由科举入仕。监生历事依其在监学习成绩的高下,安排到各个不同的部门,而且名额都有规定。历事时间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不等,亦有以事来定期的,事完期满。监生历事制度为明代首创,后为清代所承继。它包括了历事监生的资格、权力、任务、待遇、考核以及历事时间等一系列规定,它的推行有利于监生在学期间熟悉和了解政事,培养实际从政的能力,也有利于检查教学质量。但监生历事期满后可直接入仕,因而在鼓励监生历事热情的同时,也产生了只重形式、不求实学等诸多流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