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容州云:“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岂容易可谈哉。[17]
这就是说,意境就像蓝田出产的美玉,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远远可以看见那似烟一般飘动,但却不能置放到眼前观看。因此这是景外之景、象外之象,用语言是说不出来的。境的这种非具象性和不可言说性,只能诉诸人的感受的性质,说明“境”作为一个文论范畴已经成熟。以“境界”“意境”批评文学,成为一种时尚。
横浦张子韶《心传录》曰:读子美“野色更无山隔断,山光直与水相通”,已而叹曰:子美此诗,非特为山光野色,凡悟一道理透彻处,往往境界皆如此。[18]
就是说,境界不是诗里所写的山光野色,而是诗人作家由此山光野色得到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悟。因此,诗人作家可以面对同一景色,但各人的感悟不同,所写的境界也就不同了。到了明清之际,境界说不但用于诗歌,而且也用于戏曲和小说。晚清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对作为中国文论基本范畴的境界说,不但作了总结,而且与西方的生命哲学相结合,有新的发展。意境不是“意”与“境”的相加,是指人的生命活动所展示的具体的有意趣的具有张力的诗意空间,我认为王国维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界说“境界”说的。在他的《人间词话》中,最能代表他的思想的除了“词以境界为最上”那段有名的话外,还有如下几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