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种组织制度,每二十五家自成一个独立的政治、经济的基层单位,统辖于两司马之下。两司马的权力很广泛,从组织生产到居民消费,以及军事、民政、财经、司法、教育、礼仪、宗教无所不管。其中特别规定:“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罚”,奖励好好生产和安定社会秩序。两司马的权力虽然很广泛,但规定有严密的保举升贬制度,以杜绝破坏分子从中弄权作恶。好官可以随时提升,坏官也可以及时撤掉。
这些都是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英雄们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所规定的革命和建国的纲领。这个纲领有着彻底地反对封建制度的革命意义,它激发了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进行革命斗争。许多农民对地主不交租或少交地租,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封建势力,并使农民不同程度地得到了一些好处。但是《天朝田亩制度》企图废除私有财产,取消商品流通,这在当时生产力还很落后并且没有无产阶级进行领导的情况下,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是不符合当时历史发展要求的,因此也是行不通的。《天朝田亩制度》所规定的平分土地的办法,在当时也没有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