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式》的内容来考察,除了前述拼柱法以外,还可以在书中找到一些做法在江南很流行而在北方则很少见到,例如竹材的广泛使用,“串”在木架中的重要作用,上昂的应用等。
《法式》竹
作制度叙述了种种竹材用法:竹笆可代替望板;窗子上下的隔墙、山墙尖、拱眼壁等可用竹笆墙(称为“心柱编竹造”,“隔截编道”,这种墙在江西、安徽的明代建筑上仍被使用);殿阁厅堂的土坯墙每隔三皮土坯铺一层竹筋,称为“攀竹”用以加强墙体;竹子辟蔑编网,罩在殿阁檐下防鸟雀栖息于斗拱间,称为“护殿檐雀眼网”,这是后来用金属丝网罩斗拱的先例;用染色竹篾编成红、黄图案和龙凤花样的竹席铺在殿堂地面上,称为“地面棋文覃”;也可用素色竹篾编成花式竹席作遮阳板,称为“障日”;在壁画的柴泥底子里,还要压上一层篾作加固层;施工时的脚手架(称为“鹰架”)和各种临时性凉棚,也多用竹子搭成。这些情况表明竹材在汴京用得相当广泛,即使在宫廷中,也不比江南逊色。竹子盛产于中国南方,很早就用作生活器具和建筑材料,北宋咸平二年王禹在湖北所建黄岗竹楼即是著名的例子。汴京宫廷建筑大量使用竹材,使之带有浓厚的南方建筑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