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孝经》图卷
三 初等小学堂
儿童受教育的第二步为初等小学堂,凡国民年龄在七岁以上者皆可入学。此级学堂,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其中又分为两类:一为完全科,一为简易科。完全科五年毕业;其必修学科有八:一、修身,二、读经讲经,三、中国文字,四、算术,五、历史,六、地理,七、格致,八、体操。此外视地方情形,尚可加授图画、手工一科或二科,列为随意科。简易科也是五年毕业,其科目有五:一、修身、读经合为一科,二、中国文字科,三、历史、地理、格致合为一科,四、算术,五、体操。以《孝经》、《四书》、《礼记节本》为完全科必读之经书,第一年每日约读四十字,第二年每日约读六十字,第三、第四两年每日约读一百字,第五年每日约读一百二十字,总共五年应读十万零一千八百字。至于时间的分配,每星期读经六点钟、挑背及讲解六点钟,合计十二点钟。另有温经的课程,每日半点钟,在自习室内举行,不列讲堂功课之内。高等小学亦同。以古诗歌代音乐科,“须择古歌谣及古人五言绝句之理正词婉能感发人者”令儿童讽诵,作为音乐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