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请愿即开国会同志会改订章程,正名为“国会请愿同志会”。据其《规约》规定,同志会设总部于北京,设支部于各省及各埠。同时,国会请愿同志会发布《意见书》,以速开国会为“救亡之第一策略”,并系统地阐述了速开国会的主张。第一,认为速开国会可以革除君民情感不通、官僚不负责任以及财政困难等一切贫弱之源。第二,严正地驳斥了官僚反对速开国会的诸如资政院与国会相似、人民智识程度不够、宪政预备各事尚未完全等理由。第三,认为开国会当有政党之预备,国会请愿同志会为政治结社,正与政党相近。与此同时,在京请愿代表商议创办《国民公报》,作为宣传速开国会的舆论机关。
5月底6月初,经过几个月的联络与发动,各省商会、学会等团体或绅民请愿代表陆续进京,海外华侨请愿代表也专程回国,举行第二次大请愿的时机逐渐成熟。总计这次进京请愿代表约有150人,参加请愿签名者达30万人,规模远远超过第一次。
6月16日,进京请愿代表齐集都察院,共呈递10份请愿书。各团体代表及其领衔人如下:直省谘议局议员代表孙洪伊,各省商会代表沈懋昭,江苏商务总会代表杭祖良,南洋雪兰峨二十六埠中华总商会代表兼澳洲华侨代表陆乃翔,旅澳全体商民代表陆乃翔,直省教育会代表雷奋,江苏教育总会代表姚文枬,各省政治团体代表余德元,直省绅民及旗籍绅民代表李长生、文耀,东三省绅民代表乔占九。各份请愿书侧重点不同,实际上是从多方面论证了速开国会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基本结论都是主张在一年之内召开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