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净说:“我遭到一个案子的陷害。”这次是一个涉及土地的案子,他带来了一份申诉材料。
章净数年前从银行离职,成为深圳鄂华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华世纪”)和深圳武黄银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7年5月,中南某中部城市的一个区长吴伟——中南中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中南仁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旺”)的实际控制人(中华公司实际拥有仁旺公司90%的股权,为方便工作,对外宣称是30%)——利用职权和个人影响力,以200多万元的极低价格获得了一个826亩的地块。此地当时是综合用地,因一直没付农民和政府的款,随时有可能被政府收走。吴伟身为公务员,按正常途径,是不可能支付200万元的,更谈不上支付农民和政府的款,百般无奈之下,他找到章净,请求帮忙融资运作该地块。几经谈判,最终达成协议:章净付9100万元,收购仁旺公司90%的股权,双方一致同意一个月尽职调查后付款办理过户手续。于是中华公司、仁旺公司与鄂华世纪于2007年10月11日签订了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将仁旺公司90%的股权作价9292.50万元转让给鄂华世纪,主要的运作项目是仁旺公司拥有的该826亩地块。担任区长的吴伟在协议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