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所举几条,不过是彰明较著的;要是仔细搜寻起来,一定还有许多证据。总而言之:“唐虞揖让”,“汤武征诛”,都是为公而不为私。孟子所谓“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实在是儒家的学说,并非实有其事。所以儒家是这样说法,别一家却并不是这样说法。就是儒家里头,古文家也还时时露出马脚,只有今文家弥缝得完密——这是因为今文家的老祖师,都是亲受口说于孔子,纯粹是儒家的学说;古文家却有些不纯粹的古书做根据。请看近人井研廖氏的《今古文考》,南海康氏的《孔子改制考》,自然明白。咱们因此可以悟到两种道理:
其(一)儒家的学说,都是孔子所创造,并没有所谓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等的圣人。后世实行儒家之学,便是实行孔子之学;其“功罪”“祸福”,一大部分,应当由孔子负其责任。且勿论其为是为非,为功为罪;孔子这个人理想的博大;他这学说组织的完密(看《孟子·万章上篇》便见;这一篇的话,都是孔门的“书义”,上文已经说过了)却很是可惊;所以当时有一部分人,很佩服他;说他是“集大成”,是“生民所未有”。一小部分的责任,后世的儒家,也应当分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