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透露出两个内涵,首先,君子岂能不争。君子不是冤大头,欺负上门了,能不还手吗?正当的利益能不去争吗?须知儒家是一门教人为善的学问,不是“教人为软”的,更何况孔子本人都是争的好手。
鲁定公十年,齐鲁两国国君会盟,孔子任鲁君的相礼(相当于今天的司仪)。会盟时,齐国要以奏四方之乐为名,刀枪剑戟,鼓噪而至,以便在乱中劫持鲁君。孔子见状,立即登上盟坛土阶,两眼直视齐景公,以礼怒斥。齐景公心知失礼,只得将这班人马斥退,并表示歉意,孔子赢得了第一个回合的胜利。在双方最后缔订盟约时,齐国突然增加一条,规定:在齐国出征时,如果鲁国不派三百乘兵车相从,就是破坏盟约。这显然是要鲁国无条件承认自己是齐国的附庸国。
当时齐强鲁弱,这一条难以拒绝,但孔子又不想无条件接受,所以立即提出了另一个新条款:如果不把齐国侵占鲁国的汉阳归还鲁国,而要鲁国出兵车,也是破坏盟约。这使齐景公难堪,会后只好把占领的汉阳地区归还鲁国。孔子又赢得了第二个回合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