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我国较有影响的关于教学论研究对象的一种观点,代表人物是王策三。他认为,教学论要“坚持研究教学的客观规律”②,这一说法摆脱教与学的联系,从教学论实质出发,把教学论当成一个整体来研究。
还有一些学者也提出了有见地的论点,例如,董远骞等人认为教学论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教学过程的规律及其应用的科学,应研究如何运用教学规律来解决教学工作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③这是将教学论作为应用性学科来对待,用教学的规律来解决教学问题。再如,路冠英等人认为教学论以研究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教学活动中的共同问题为对象。而我国的教学论是以研究社会主义学校普通中小学的教与学这一根本矛盾为对象的。④这一观点表明了我国教学论的社会属性,其源头和服务对象都是特定的,也说明了我国的教学论具有一定的特色。
(4)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教学实践,揭示教学的一般规律
有研究认为,教学是由教师、学生、教材和教学手段(方法、设备等)要素构成的。教学论就是研究人类所特有的教学实践的特殊矛盾性,考察教学现象的产生、发展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和联系,揭示教学的一般规律,促进学生优化学习的科学。⑤揭示教学规律和研究教学规律,本质上都属于一种观点,即认为教学中存在着客观规律。通过研究来认识和掌握这些规律,可指导教学实践,为教学实践服务。一门学科研究对象确定性的形成,对于学科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正是在广大教学论工作者孜孜不倦地寻求教学规律、利用教学规律的探索中,我国的教学论学科才取得了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