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凡承认本会章程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本会会员或团体会员:
1.高等学校、教育行政单位或教育研究单位的高等教育研究团体。
2.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有志研究高等教育科学并有论著发表者。
会员入会,须有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或本会会员二人介绍),并经本会理事会的批准。
(四)本会会员,有权利接受本会出版的刊物,参加本会召集的学术讨论会、报告会、座谈会,以及参加本会组织的交流、参观等活动,
(五)本会会员,应经常从事高等教育的研究,关心本会工作,每年至少提出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调查总结,调查报告,对本会工作,及时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六)会员连续两年不提出论文或参加本会活动者作自动退会论。会员也可以自愿申请退会。
(七)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选举理事若干人,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