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还没见识过组成巴黎社会的不同的阶级,所知道的良家妇女与布尔乔亚女子,只限于散步的时候或是戏院里见到的,并且还是从正厅里远望的。倘若有人对我说:“等会你可以见到加拿利,或是加米叶·莫班。”我头里肚子里都会像火烧一样的发热。在我心目中,名人的说话,走路,吃饭,都跟平常人两样。青年人的脑子里不知装着多少《天方夜谭》式的神话!……他先要虚构了多少神灯以后,才明白真正的神灯不是靠偶然,便是靠苦功,或是靠天才。这种由于精神兴奋而来的梦想,在某些人是时间很短的,但我始终保存着。那个时代我夜里入睡的当口不是做了多斯加大公爵,便是成了百万富翁;不是有个公主爱我,就是自己享了大名。
所以在奥太佛伯爵那儿有个职位,一年有二千多法郎进款,对于我就是开始过独立生活。我觉得从此有希望踏进社会,追求我最急切的梦想——找一个女子做后台,不让我走入危险的路;那种危险的路是一般二十二岁左右的青年,无论怎么安分怎么有教养,在巴黎都是容易走上的。我开始惴惴不安,对自己害怕了。便是我下过苦功的法律知识,也不一定每次都能把那些可怕的妄想压下去。是的,有时我胡思乱想,假定过着舞台生活,自命为可能成为一个大演员,做着声名盖世、艳福无穷的美梦,完全不知道令人失望的内幕——那当然是到处一样的,人生每一个舞台都有它的内幕。有几次我跑到外边去,中心如沸,恨不得到巴黎城中去探奇猎艳,碰上一个美女,跟她到门口,刺探她,写信给她,把自己整个儿交给她,用爱情的力量征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