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礼》与《玉藻》,是辑集古礼的记录的断简的;其中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曲礼上》)主张一切的道德都由礼的规准而成立。而且说:“礼从宜。”(《曲礼上》)这里所谓“宜”与“义”同,是说礼的精神。礼,全是人类制定的形式;为制定这些形式,各有主意精神,这种精神叫作“宜”。子游评论子夏的门人,说虽通礼之末节,但不知其本,这便是说他们拘泥于礼的形式,而不理解其精神。
其次,在《檀弓》和《杂记》中,关于礼的各条,只是举历史的事实,加以说明;到《礼运》《礼器》《郊特牲》等篇,是特地为了说明其“宜”的。这几篇,虽则因为文章的错简很多,很难完全了解其意义;但总之,其目的,在于说明礼的时、顺、体、义及称等五种。第一的“时”是说:一切的礼的形式,是依顺时运而变化的,不可拘泥于形式。第二的“顺”是说:礼是依顺人情而制定的;这里所谓人情,是指人类的本性。第三的“体”是说:人情的本体(即人性)是仁。第四的“义”是说:从这人情的本体(即仁)产生的,是道义,这道义,是本诸人类的本性(即仁)而定的节目,以教导父应慈、子应孝、兄应良、弟应悌、夫应义、妇应德、长应恩、幼应顺、君应仁、臣应忠为主眼,为教导这些而设的节目叫作“称”。第五的“称”,便是这个。所谓“称”,是不同、不丰、不杀的意思。所谓不同,是礼的形式因地位而不同的意思,例如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制定了数目,这叫作不同。这不同的数目,是不能增、不能减的,这叫作不丰、不杀。例如,诸侯是不能建七庙的,这是不丰,天子是不能节约为五庙的,这是不杀。如此地制定了的数目,称于“宜”而不能动的,这叫做“称”。